第四章
蘇雨尖銳地咆哮:“趙啓峰,你憑什麼把我掃地出門,就算是離,也是我甩了你!”
“我跟你過了這麼多年,你早上的離婚協議不是寫了房子給我嗎?”
我呵呵冷笑:“蘇導,早上你沒籤字呀,你自己都官宣重婚了,我還用得着補償你嗎?”
“咱們走合法流程就好,你不是最瞧不起物質的人嗎?”
蘇雨咆哮:“你當衆讓我難堪,我不會放過你的!”
我甩了句:“隨便你!”直接掛斷電話,聯系律師直接起訴。
蘇雨不接傳票,還想繼續冷處理我。
助理查出蘇雨就住在她出錢幫張昊在學校附近租的房子裏。
蘇雨每天照舊去大學上班,坐在她曾經的實驗室裏。
我讓助理帶着幾個人和法院委托送傳票的工作人員拿着傳票和相機,敲開出租屋的門,一窩蜂給蘇雨送去。
順便拍一下屋子全景。
七十多平的房子,住着孤男寡女。
不像在我家時涇渭分明。
生活用品混在一起,雜亂無章。
蘇雨的所謂邊界感,只針對我一個人。
張昊卻是她邊界內的“自己人”。
直到開庭,蘇雨連律師都沒找,冷冷地坐在被告席上瞪着我。
就像能把我瞪死一般。
法庭爲她準備的律師,滿臉生無可戀。
沒等審判長說話,沖我冷笑一聲:
“要不是你做事沒有分寸,我不會當衆說張昊是我老公。”
“反正我不同意離婚,一年半載的你是離不了。”
“你一天不認錯,我一天不給你好臉色看!”
“我看你撐多久?”
審判長敲了敲桌子:“被告,原告主要訴求是起訴你重婚。”
“附加訴求才是離婚。”
“你和張昊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,且亮相活動,人證物證完整。”
蘇雨冷哼一聲:“我說了,都怪他把我扔路邊了,我生氣才那麼說。”
“我沒和張昊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!”
都沒用我回話,律師拿出活動現場視頻,倆人手挽手自稱是夫妻。
租房協議上籤着張昊的名字,錢卻是從蘇雨的卡轉出。
法院工作人員上門送傳票,已經拍到了倆人共同生活的事實。
證據鏈已經形成。
蘇雨還在狡辯:“是趙啓峰把我從家裏趕出來了,他不跪地求我,我怎麼可能跟他回去?”
可惜法庭是講證據的地方,沒有人願意聽她的規矩和道理。
審判長當庭宣判蘇雨重婚罪成立,且在媒體廣爲宣傳,造成惡劣影響,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個月。
張昊明知蘇雨有配偶,卻與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,判有期徒刑十二個月。
同時蘇雨在婚姻中存在重大過錯,當庭判決離婚。
並且被告人蘇雨賠償原告趙啓峰人民幣三萬六千元。
這點錢,對我來說就是給她一個教訓。
拿到判決書,我把婚房掛到中介上,低價處理。
學校領導當天就宣布開除了研究生張昊。
他是碩博連讀的,最後只得個本科文憑。
蘇雨因爲觸犯法律,被學校解聘。
並且取消了研究生導師資格。
校領導帶着李導登門拜訪,希望能繼續和我們公司合作科研項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