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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口氣說完這些壓在我心底許久的話,我只覺得痛快至極,渾身輕鬆了不少。
溫謹言眼睛瞬間瞪大,嘴唇顫抖着反問:“你說什麼?”
他的聲音裏夾雜着前所未有的恐慌。
“我說,”我一字一頓地道:“我是被拐賣的,而你的外公外婆爲了救你,被你的親生父親殺了,成了殺人犯。”
“是我對不起你,我不該被拐賣,影響你考公了!”
我也沒忍住陰陽了幾句,溫謹言手中的手機滑落,眼裏充滿了震驚和不可置信。
“怎麼可能,”他語調越來越急促:“你肯定是騙我的對不對?想讓我愧疚?想讓我覺得對不起你?”
“要不然這麼重要的事,你爲什麼一開始不說?”
溫謹言越發肯定自己:“對!你就是騙我的,我不可能會上你的當。”
他不願意相信現實,三言兩語將自己說服了。
我冷靜地述說事實。
“我不告訴你,是希望你能健康快樂地成長,不希望你同我一樣一輩子陷在這泥潭裏出不去。”
“我不告訴你,是我覺得這件事確實不是你的錯,有什麼後果我一人承擔足矣,沒必要牽扯無辜的你。”
“但我沒想到,自己親手培養長大的兒子,在知道真相後,不怪那個殺了人的男人,卻來怪我這個無辜的受害者,險些要逼死我了。”
“我真的沒辦法了。”
我轉身走進臥室,拿出一個牛皮紙袋。
“這裏面有你不肯相信的真相,看看吧。”
溫謹言有些迷茫地看了我一眼,顫抖着接過那個牛皮紙袋,拿出裏面泛黃的紙。
最上面一張寫着:立案告知書。
而案件性質的那一欄清楚地印着四個字——故意殺人。
溫謹言顫抖着接過那一沓紙,一張張地翻看着。
上面的每一個字,都像一個個巴掌,打得他的臉生疼。
立案告知書只簡單帶過了案件經過。
但立案告知書下面的一頁報紙,詳細記錄着我們一家人的故事。
我叫楊琴,是中專畢業外出找工作的時候,被人誘拐到山裏去的。
一開始我抵死不從,被男人日日關在豬圈,與豬同食。
他一心中不順,就來豬圈泄憤。
那時候我發現自己懷上了他的孩子,用過各種辦法想墮胎。
可這個孩子比我想象中更加堅強。
爲了孩子我選擇了假裝順從,花了五年的時間才徹底取得男人的信任。
甚至辦了酒席,去鎮上扯了結婚證。
那個男人真真正正相信我接受現實後,才開始準許我自由活動。
又這樣過了小半年,我終於找到機會帶着四歲的溫謹言,避開全村人逃了出來。
逃跑的路上我精神高度緊張。
等我憑着記憶找到父母,第一時間便暈了過去。
我以爲我醒來就能重新開始新的人生。
卻沒承想聽見的是,李虎殺了我爸媽的消息。
李虎找人販子拿到了我的信息,一路找到了我家附近。
我的父母爲了護住溫謹言,最終被李虎連捅三十七刀殘忍殺害。
我的父母用生命拖到了警察抵達現場。
最終李虎被判無期徒刑,可惜的是,他到死都沒有說出人販子的消息。
這報紙上還有一部分真相沒寫出來。
後來警察告訴我,李虎雖然知道了我的地址,但由於我不在的這幾年,爸媽爲了有錢找我,將大房子賣了,換了個小房子,所以李虎撲了個空。
李虎原本只是像只無頭蒼蠅在街上亂竄,即將無功而返。
他甚至沒認出來梳妝打扮過,穿上小西裝,同他擦肩而過的溫謹言。
是溫謹言先看見他,高興地喊了聲爸爸。
我抬頭看着溫謹言,只見他眼裏充滿了極致的驚恐和混亂。
他理直氣壯地討伐,在這一刻變成一把巨刃懸在他的頭頂。
我突然收了口。
罷了。
這件事到此爲止。